2008年7月16日 星期三

玫瑰,總是有玫瑰


《小王子》,一本未看過的人也覺得自己看過的書,亦即卡爾維諾口中真正的經典。
但在我心目中,它可能也近乎昆德拉口中的Kitsch,看那些小王子T裇、布袋、手錶(上世紀我也擁有過一隻﹗)、頸鍊、瓷杯……以及,我曾經聽過的,最令人不安的文學趣味宣言︰
「我真是好喜歡好喜歡好喜歡《小王子》唷,不知道看了多少遍耶﹗每次都淚流滿面唷……」
一個台式綜藝節目中的告白。我不會打國音符號,否則會更貼近這軟甜的台腔。一個美麗的台灣女星,訴說她對《小王子》的痴愛。很明顯我對台灣沒有任何反感,實情還相當喜歡,那裏有我永遠漂亮的朋友成小姐和跟她永遠一對璧人的謙虛潮人C君。至於那位不知名的女星,在我記憶中還是相當好看的,只是這樣公開地訴說自己對一本書投放的淚水,那種彆扭的私密感覺,還是讓我不安。

於是好長一段時間不去碰《小王子》了。
可是,人總會變,在不察覺之間有一天變得心底溫柔(軟弱)起來。
於是某一天上溜冰課出門前,就拿起《小王子》放在冰鞋袋裏。由粉嶺至九龍塘的一程火車,我讀到第九章,玫瑰花進入小王子的星球。
最好的一章。
因為下一章就是第十章,小王子離開他的植物(就是玫瑰)。
進入溜冰場以前,我費了好大氣力收起淚水。
近乎羞恥的濫情。

如果你愛過一個素質不那麼好但又異常漂亮,騙過你瞞過你甚至有點膚淺但又曾經讓你非常非常快樂的人,你不會對小王子與玫瑰這一段無動於衷。

故事很簡單。
小王子星球裏的花一向都是單瓣的小花,突然有一天來了一朵複瓣的,並慢慢驕貴地舒展開來。
她是玫瑰。
她起初非常嫵媚、溫柔,但慢慢顯出驕矜的本色,會以乾咳示意小王子奉上玻璃罩與清水。
她相信自己獨一無二,更讓小王子相信。並且,對自己身上的刺有無比信心和傲氣,誇口可以抵擋野獸的襲擊。
但小王子開始懷疑她,並因鴿群的出現而離開他的B-612星球。

離開後,小王子證實玫瑰的刺非常無用,完全不能保護自己,要吃玫瑰的山羊還是輕易就吃到了(刺簡直是對玫瑰的一個玩笑)。而在第二十章,小王子更碰上一個玫瑰園——上百上千的玫瑰——他擁有的,不過是至為普通的一朵,玫瑰。而他,也不過是一個不怎麼樣的,小王子。

小王子受騙了,卻對愛有了我認為至深刻與誠實的領悟︰

"One never ought to listen to the flowers. One should simply look at them and breathe their fragrance. Mine perfumed all my planet. But I did not know how to take pleasure in all her grace. This tale of claws, which disturbed me so much, should only have filled my heart with tenderness and pity."

And he continued his confidences:

"The fact is that I did not know how to understand anything! I ought to have judged by deeds and not by words. She cast her fragrance and her radiance over me. I ought never to have run away from her... I ought to have guessed all the affection that lay behind her poor little strategems. Flowers are so inconsistent! But I was too young to know how to love her..."

最誠實的︰One never ought to listen to the flowers. One should simply look at them and breathe their fragrance.

最深刻的︰I ought to have judged by deeds and not by words. She cast her fragrance and her radiance over me. I ought never to have run away from her...

想想那些我們愛過的校花或校草,以上的話,道出了當中大部份的真理。

本來就不該斤斤計較那漂亮得眩目的人的靈魂或道德。要說他們膚淺,我們第一天被吸引的時候已經膚淺。花,本該用來欣賞她的香氣與美色,聽了他們的話然後自找失望的理由,錯的當然在自己。

而且,那些美麗的人(請再想想那些校花或校草),畢竟曾 cast their fragrance and their radiance over us,讓我們這麼快樂過;而我們,卻大多數只記著自己的傷口然後黯然離開。但再黯然,其實還是背棄了,錯,又在自己。

那朵玫瑰,我曾經覺得很不知所謂,第一次看到簡直把它當成神經的大配角。後來才發現,她的敏感、高傲、自私、做作、無可救藥地講大話再扮暈搏同情,最後又真的會弄假成真的死在你面前……凡此種種,都在小王子(或我們)離開後變成最令人痛惜的珍愛之處。比起後來的狐狸與毒蛇,儘管把小王子騙得更精彩或更慘,但玫瑰的拙劣和初始感,終是無法取代的。

不過,我們的世界畢竟不是B-612,如此單純與徹底的愛是沒有的。「她的謊話反而在我心裏注上滿滿的憐憫與柔情」?「我應該發現她可憐的小把戲背後的純愛」?You must be kidding...在這塵世,要作玫瑰或小王子,隨你的意,但結果都一樣,會死得很快,並且在愛的海洋中,如一滴水滴落大海一般消失無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