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比這更傻氣的告別的話了︰「你走了以後,我會變得更好更成熟」。可我還是說了,而你就好像忍著笑,又好像一貫地故作認真︰「嗯。你一定會的」。現在想來,還是白癡。一聽就知道是不成熟又不好的人才會說的廢話。但那邊廂的我又總是深信,美好的友情,總會讓人進化。〕
再讀你談到的另一小說,掩卷之後,揮之不去的,竟是一杯酒。
Absinthe。又名Green Fairy,無數波希米亞人士的指定飲品,地位大概有點像魏晉的五石散。在那篇以骨架清瘦喻意豐滿見稱的小說裏,不過有那麼一句︰什麼東西最終嚐起來都像甘草糖(licorice),即使是Absinthe。那麼惡名昭彰讓人飄飄欲仙的綠仙子,最後不過像那些黑麻麻的廉價糖。就小說題旨而言,當然就是說男女主角即使在那狂哮的二十年代裏放浪遊歷、激情無限,但俗世煩惱纏上以後,那若甜若苦的平凡之味就會取代餘下旅程的一切味道了。
這酒在小說裏當然有其重要性,但我揮之不去的原因,還是很個人而不大合理的,跡近巴特所說的「刺點」(punctum)而非重點。對酒一無所知一無所好的我,到這一刻還非常非常希望可以親嚐一口Absinthe。那眩惑可愛的綠色,以及複雜的喝法(用特製匙羹加方糖和暖水,會變milky)。我甚至不知道在香港這酒有沒有賣,是否合法(聽說美國在1900以後就禁了,因為喝了會有幻覺),但總之心裏發瘋似的希望跟它不期而遇。網上有訂購Green Fairy或自製Absinthe的偏方,但我總想有個更好的機會試試它。就是這種望天打卦,令我揮之不去。
至於小說中更為重要的白象與群山,所象徵的神聖、無用、乳房或鼓脹的肚子,我一點流連的興趣也沒有,即便讀來也十分豐富和言之成理。
所以說,我根本就是個常常丟失重點的人。我的好惡總是無緣無故,來去無痕的。幸好我的工作並不需要馬上準確判別事件重點,而離題或誤讀往往也可以是「重點」而大加發揮,那實在是我無上的福氣。到底為什麼我會那麼幸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