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本來非常害怕這是仇人寄給她的「道歉信」,但這疑慮顯然多餘,事情正向著非常荒謬和令人震怒的方向發展。她強制不讓自己雙手發抖,把信件連信封大卸八塊,再用力壓成一個很小的紙球,掉到垃圾桶的深處。然後一抬頭,她腦海中忽然浮現了一句「……在我是一種驚異和悲哀」,是魯迅的〈風箏〉。
魯迅的〈風箏〉是一個關於和解與修補的故事,很適合在春和日麗的放風箏季節閱讀,故事也簡單得適合放在初中課文裏︰敘事者「我」小時候覺得玩風箏頂沒出息,然而瘦弱多病的弟弟卻甚嚮往。一天「我」發現弟弟偷偷製作風箏,身為兄長的自覺人贓並獲,親手摧毀了快要做好的風箏,揚長而去。多年以後,人到中年的「我」才發現弟弟兒時想玩風箏是正常不過的事,於是很想買個風箏讓他放,甚至和他一起放。然而同樣已為中年的弟弟無法為兄長帶來期望的寬恕,只是驚異地笑著︰「有過這樣的事麼?」竟什麼都不記得了。
於是這段回憶也就「帶著無可把握的悲哀」,在魯迅的心裏像鉛塊一樣墜著。她記得初中課文裏的「主旨」,〈風箏〉大抵就是提醒大家不要「愛得太遲」,道歉也不要太遲。若循著高中或者大學的程度推敲,1925年的〈風箏〉寫於魯迅與周作人1923年兄弟失和之後,誰是誰非,至今稱得上是「無從稽考」,但她卻總是深深記得周作人給魯迅的絕交書,是她看過最好的,比理直氣壯的〈與山巨源絕交書〉有過之而無不及,皆因以血書之之故,信是這樣的︰
「魯迅先生:我昨日才知道,——但過去的事不必再說了。我不是基督徒,却幸而尚能擔受得起,也不想責誰,——大家都是可憐的人間。我以前的薔薇的夢原來都是虛幻,現在所見的或者才是真的人生。我想訂正我的思想,重新入新的生活。以後請不要再到後邊院子裏來,沒有別的話。願你安心,自重。七月十八日,作人。」大家都是可憐的人間——她覺得這句太堪玩味了。
與其說魯迅告誡人勿要愛得太遲,不如說他深深體會到和解之不可能。只因世事萬物,總是那麼教人「驚異與悲哀」。然而她覺得仇人的信,讓她對寬恕或復仇的理解,有了新的高度︰世間最痛苦的,不是加害者願意道歉而受害者已記不起的遺憾;而是加害者患了失憶症,連「有過這樣的事麼?」也省掉,她只看見越來越多加害者對受害者說︰「其實你應該寬大一點、感恩一點。」
還有,以前她總覺得所謂強權,是那麼的強大與不可抵擋。但又原來,有一種愚笨與癡呆的強權,完全無法與之溝通,是最為恐怖的。好像她本來也很想跟仇人說「以後請你離我遠一點,願你安心,自重。」但只怕對方會嬉皮笑臉地覺得她過份認真。一個程度太低的對手,也同樣具殺傷力,讓她就此走進了「無物之陣」。說來說去,還是《野草》,魯迅實在是她的藥。但現在不是吃藥的時候,也不是舉起投槍的時候,她現在,竟然只想好好地去放一下風箏。
只有當線軸在她的雙手中飛快地滾動,看著單薄的一格彩色迎著疾風向晴空飛升,她才又明白到,沒有疾風的衝擊與線軸的牽絆,風箏永遠成不了風箏。一隻風箏「自由」之時,必然也是它的殞落之時。她的煩惱、她的缺失、她的冷漠、她的輕忽,與她的幸福、她的圓滿、她的善意、她的謹慎,同樣構成今天的她。〈風箏〉所寫,不過是種種生命之「絆」。就如她早知道,一定會有人叫她放下仇恨勿再說什麼「仇人」,又一定有人問「仇人」到底是誰。她只能坦白說︰「仇人」的名字即使說出來也無人認識,而其餘一切,謝謝關心。
〔原載 2021年4月6日《明報》世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