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2日 星期日

夕拾朝花.你有悔意嗎?

〔異鄉人、局外人、零餘者……總有這個那個時刻,孤獨來襲,然而也沒有什麼不好。〕
 你有悔意嗎?

 小時候最讓母親生氣,或讓老師責罰得最重的罪名,不一而足,但最常見與共通的一項,叫「毫無悔意」。死不認錯、硬頸、駁咀,甚至得敕、奀皮,尤其在育兒初階段,的確令人很火大。無悔者很大機會再犯,固然令人在意,但更重要的是,他們往往徹底挑戰了責罰者的權力及合法性,也就往往遭受比應得的更大的懲處。

撇開幼兒教育,一個成年人的「無悔」,卻很可以動人。想想《倚天屠龍紀》把女兒命名為「楊不悔」的紀曉芙如何衣帶漸寬、玉人憔悴;或者境界高一點,端午節前想想《離騷》裏所謂「亦余心之所向兮,雖九死其猶未悔」,就很可以明白,悔意的一體兩面,關鍵全在所捍衛的是善還是惡。但文學,唉,文學的審判更複雜。

文學中的審判,印象最深的不是中國的公案小說,也不是鼎鼎大名的《卡拉瑪佐夫兄弟們》的宗教大審判,甚至不是卡夫卡名正言順地荒誕絕倫的《審判》,而是卡繆的《異鄉人》(L'Étranger 另譯《局外人》)。這部虛無的傑作,的確充滿著對存在的質疑,一切皆無意義——主角莫梭在母親死後翌日去游泳、與女同事看一齣喜劇然後返家。幾天之後,因為太陽太毒,殺了一個阿拉伯人,最後在死刑的前夕覺得其實一直都快樂,並為了驅散寂寞,希望在行刑時能聽到群眾憤怒的喊聲。

存在主義作品一向被認為蒼白、冷漠、疏離。但小說最後一場法庭控辯雙方的陳詞,教我刻骨銘心,那裏彷彿結晶了一切孤獨的體驗,也有著深層而多樣的批判,令人顫地共鳴。批判的關鍵,是檢察官把一宗殺人案的重點轉向莫梭的「為人」之上,包括他對母親去世的反應、守靈夜喝咖啡和抽煙、而且沒有流過一滴淚。檢察官又大談莫梭的靈魂,認為他根本沒有,並且「特別是當這個人的心已經空虛到大家的這種程度,變成連整個社會也可能陷進去的深淵的時候」,莫梭無淚無悔構成了極大的社會危機。檢察官更指出,這個法庭翌日即將審理一宗弒父案,因此他堅信︰一個在精神上弒母的人和弒父的人是一樣的,因為他正以「某種方式預示著同等的行為」,因此當判處死刑。

如果小說在這裏結束,這的確是一篇冷漠蒼白,至多是反思法庭何以越俎代庖審判靈魂的小說。但卡繆即是卡繆,冷靜地再寫辯護律師的陳詞——太精警冷峻了——律師一開始即用第一人稱「我」發言︰「的確,殺了人——」莫梭感到怪異莫名,低聲問身邊的法警,法警叫他閉咀,並說「律師都是這樣。」然後辯護律師再一次檢視莫梭的「靈魂」,得出的結論卻是一個正派、不知疲倦、忠於僱主的職員,受朋友愛戴、並且盡能力所及地供養母親的兒子典範。莫梭覺得律師的演說沒完沒了,人們不絕地談論他的靈魂,彷彿一大片沒有顏色的水,令他目眩。

這個時候傳來街上賣冰小販的喇聲,莫梭的腦海突然湧入某種生活的回憶,裏面有最可憐和最深刻難忘的快樂︰夏天的氣味、他熱愛的街區、夜空、女友人瑪麗的笑容和衣裙。眼前的一切毫無用處,他只想回到牢房去睡覺。辯護律師依然在大叫大嚷︰不要把一時糊塗的正直勞動者去送死,殺人罪行的重負已是他永遠的悔恨,最確切的刑罰。律師自覺舌群雄表現不錯,但最後莫梭被判在廣場斬首示眾。
  
卡繆的《異鄉人》明顯不是要審理一件尋釁滋事的案件,而是質問人是到底是怎樣成為一個荒謬世界裏的「局外人」。法庭上檢測靈魂,尋求展示悔意,把「人情世故」看成是不可挑戰的社會規範,其實控辯雙方都一樣,只是一個把莫梭看成是喪心病狂,一個看成勤奮好人,兩者都與事實越走越遠。小說最後的局外人不是莫梭——他已準備好迎接群眾的憤怒,以及再次確認無須為死前獲得第二春的母親流一滴眼淚——最大的局外人竟是讀者,目睹了一切荒誕現實與真相的剝離,我們束手無策。但在檢察官、律師與被告之間均無法認同又無可選擇之時,我們至少知道︰一個人的悔意,不可任人利用和詮釋,更不是減刑的策略。它客觀的在與不在,都無從作假,容不得法律機關鑽進人的內心,說「你該有悔。」

〔原載2019年4月29日《明報.世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