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4日 星期三

夕拾朝花.警察這一輩子

〔石揮,無得彈。〕

警察這一輩子

不到一個月,我又到台北了。董生在台師大開會,我罕有地沒有帶著什麼任務悠晃,原來真有點不一樣。但此時此刻的所謂悠晃,腳步所至,心之所至,又跟往日不一樣。例如新生南路上的紫藤廬,台灣自由主義的搖籃,殷海光等於一室之內月旦政權之地;因怕歷史之隔閡與沉重,因怕精緻化茶藝館的雅不可耐,好幾次經過也沒敢進去。這次竟很自然地進去點一份便餐,還打開手機把〈人生之體驗〉看一遍。下午與董生會合,大家都沒有什麼異議下,就到了二二八紀念館,門外有悼念周梓樂同學的鮮花與洋燭,館內有濟州四.三事件的展覽,軍警、鎮壓、平民、犧牲,巨輪一樣的歷史,一下子又接上了。

二二八、四三、六四、七二一、八三一,密碼一樣的戒嚴與禁忌,大大小小的歷史與傷痛,原來世界上一點都不缺。但記得碧雲說過,在大歷史以外,她的小說有一種角色,叫做「歷史的跑腿」,可能是買辦、可能是小兵(啊,令人笑到流淚的《好兵帥克》),甚至是一個翻譯或小官。關於歷史的跑腿,似乎是文學家踵事增華的事,但沒有這些跑腿,歷史有時還真不會誕生。例如二二八事件的起因,不就是天馬茶房前緝捕私煙手法暴力和不公,令積累的民憤爆發?雖說事件遠因牽連甚廣,但前線執法人員的操手確在歷史上扮演著重要的角色。沒錯,有一種歷史的跑腿,最近天天在形塑著香港的歷史,就是警察。

最近「警察」這個詞,好像漸漸為「前線執法人員」或集體的「警隊」、「警方」,以至強調專業的「防暴警察」所取代,一個單獨存在面目清晰的警察形象漸漸消失。英文有policing(警務)一詞,與law enforcement(執法)原來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所謂執法者,顧名思義比較硬性跟循法規,重視法律條文本身而非其背後的精神,看事情的結果而非因由。而執行警務的警察,則是透過社區服務與排解糾紛以減少罪行,與民眾站在一線打擊罪案,不錯,就是《警訊》裏的世界。這個有關警察職權的定義今天聽來不切實際,但在不到二百年的警察歷史之中,羅拔.卑利爵士(Sir Robert Peel)提出的九項好警察原則(Nine Peelian Principles)中,早已多番提及警察須以防治為本、取信於民眾、在各種遊說方法無效以後才採用最低限度的武力、不偏不倚免受大眾左右(這可圈可點)、緊記警察也是大眾之一,以及警隊成功在案件之少而不在多。

如是我好像忽然讀懂,老舍的〈我這一輩子〉。

〈我這一輩子〉名氣不如《駱駝祥子》,但一直是我十分喜愛的一個中篇,石揮所演1950年電影版,雖然政治包袱甚多,但那個一輩子逃避當巡警,但又偏偏當上了,並且越加賣力希望當個好巡警,結果暗黑勢力不饒人,令兒子、女婿都當上巡警而一同跌入破落生活之深淵之矛盾,石揮演得出神入化。而小說中就是這麼令人傷心的一句:「在我這一輩子里,我仿佛是走著下坡路,收不住腳。心里越盼著天下太平,身子越往下出溜。」電影中有個短暫的快樂時刻,就是「我」當巡警最一帆風順,自我感覺最有用之時,就是走到人群中排難解紛。的確,警察最神聖而有用的一刻,是制止暴力,而不是行使暴力。

〈我這一輩子〉不是一個典型的「警察故事」,開場花了很長篇幅先寫「我」出身寒苦但如何憑一門裱糊紥作手藝活得體面可靠,過上了不錯的年青日子。裱糊要頭腦靈活,善與人溝通,巧妙地暗示「我」原本是當一個好警察的材料。但那只是太平盛世裏的好警察,正如裱糊匠也會因時代而沒落。一個不太平盛世時期的好警察可以怎樣?剛當上巡警的「我」在辮子兵打砸搶以後呆望著到處燃起的火光曾經讚嘆過「說句該挨嘴巴的話,火是真好看!」老舍花上近千字描寫這些大火,而凝視火光猶如凝視暴力,「我」也即將面對前所未有的一種職業,與站在民眾一線的非軍人執法者。但最終,尤如當初亮堂好看的火光,「我這一輩子」一片灰燼;腐敗的制度一日存在,巡警豈能獨善其身。 

〔原載2019年11月26日《明報》世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