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到芬蘭已經第二天,天沒完沒了地亮,時差似乎是不存在或永遠存在的一件事。但旅館就在小電車站旁,所以聽到電車到站的聲音,就知道是另一天了,清晨六點左右吧。〕
起初以為這次自己會不停地貼相或更新的,畢竟是個期待已久又相對自由自在的旅程,旅館不遠就是兩個非常漂亮的東正教風味教堂,沿途還有個雖不如德國魏瑪但也相當翠綠恬靜的公園,但原來,一個人在途上,不用像郁達夫憂鬱,拍照的意欲就是非常低。
首先是不會自拍,正因為一個人在途上,外表幾乎呈放棄狀態,梳頭化粧衣服都維持在「不嚇人」的水平。那麼,人不靚景靚也好啊,但想想風景再好也不過是明信片,張愛玲話齋,現代人是先看見聖誕卡然後才經驗聖誕節的(而我竟在聖誕老人的家鄉了),anyway,我發覺我更愛拍所謂的日常生活——我一到異地,見到各種寫滿外文的超市物品就沒轍。
例如一早醒來,我會覺得那一包很好味的芬蘭黑麵包靜倚窗前,幾乎像個美女。美好和安穩的生活在眼前(你不用擔心早餐),醒來看見情人的好心情也不過如此。
又或者,經常為各種刺點(巴特所謂的punctum啦)刺到而毫不介意。例如昨天在西貝流士公園,在西貝流士非常modern的銀色頭像前,有個路人無心入鏡,我竟沒有懊惱地再拍一張——那個入鏡者的髮式和披搭毛衣的方法,令我想起以前的一個好朋友。
最後,我拍照的一大特色,當然就是懶幽默啦。例如,在毫無特色的旅館浴室內,話唔自拍又自拍一張。點解?
因為那會變成很震撼的「芬蘭浴自拍」啊,呵呵呵。夠無聊了吧,by the way,KHM同學,而你一定會看得出刺點在哪。Thank you.
p.s. 其實我打開blog,是為了補回6月2號那一篇的,一寫又走出這一篇。不斷分岔,雞啄唔斷,《明室》無教的,我無師自通。